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

收入分配与社会稳定”课题组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入,产业结构处于大调整时期。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引起的利益格局变化,都要在分配领域体现出来。归纳起来,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国有单位职工的利益分化十分明显。长期以来,国家对国有单位职工实行的是低工资、高福利制度,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两部分。过去,由于国家对国有单位的资金渠道实行严格的控制,所以,国有单位职工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比较小,福利待遇差别也不大。近些年来,随着政府权力的下放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不同国有单位职工之间的利益发生了明显的分化。

  从国有企业看,航空、邮电、铁路、金融、证券、保险、电力等行业的职工,不仅收入水平较高,而且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优越。同这些垄断性行业相比,制造业、采掘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的职工,则不仅收入水平偏低,而且福利待遇水平也不高。在职职工如此,离退休职工也是如此。

  从机关事业单位看,职工工资在社会上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但住房等福利待遇水平要比非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职工好得多。但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内部存在着严重的住房分配不公及福利待遇差别。同是国家机关干部,因在不同部门工作,同级别干部的住房待遇相差3060平方米,个别单位的干部甚至分不到公房。有经济权力或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实际收入和福利待遇要比没有经济权力或预算外收入的单位高许多。

  住房分配不公是福利分配遗留下来的问题,分到福利房的与未分到福利房的,分到好房、大房的与分到差房、小房的,其利益差距是很大的。这种情况在住房商品化(工龄折扣补贴售房)过程中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使既得利益的差距固化了。

   2.工薪阶层面临越来越大的支出压力。推动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随着工资水平的逐步提高,改革过去那种全由国家包下来的福利保障体制。这是完全正确的,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传统体制下的高福利同低工资是相辅相成的,福利保障体制方面的改革应当与工资改革同步进行。也只有在福利货币化、工资化的基础上,才能增强城镇职工对福利保障体制改革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但是,福利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大都是在前些年职工收入快速增长时期制定的,当时方案设计的目的之一是解决消费基金膨胀问题;而这些方案具体实施时,恰恰碰上了通货紧缩的宏观经济形势。结果是家庭支出压力增大,工薪阶层的即期消费变得十分谨慎。

  近年来工薪阶层的收支状况变化,突出地表现为工薪收入开始分流,生活费用、教育费用明显上升。从收入分流看,按照已经出台的住房、养老、医疗等项制度改革方案测算,职工每月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费用,目前已占其工资收入的13—16%,将来要上升到21%。这些费用在发工资时已经扣除。从住房支出看,由于国有单位在分房和调房过程中,一般采取了只售不租的办法,职工即使按房改价购房,在北京的购房支出少则23万元,多则10余万元。仅此一项,老职工要拿出多年的储蓄,年轻职工除了把存款拿出来以外,还需要向亲戚借款或向银行贷款。从教育费用看,现在的城镇家庭一般只有一个子女,而且望子成龙心切,为了让子女上好学校,直至接受高等教育,教育投入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

   3.部分产业生产能力闲置对收入分配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在行政性分权的利益驱动下,我国出现了多次投资膨胀。但是,巨额的投资主要集中在产业层次低、技术含量差的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这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对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贡献很小,反而形成了巨大的过剩生产能力。这一严重后果,最近几年明显地暴露出来。它不仅不利于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而且不利于扩大就业,从而导致了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冶金、纺织、化工等行业为例,多数产品的技术层次较低,导致低水平过度竞争;在初级产品积压过剩的同时,高级产品仍需大量进口。发展很快的家电行业,各种核心部件大都依靠进口,在关键技术上缺乏自主开发能力。吸纳就业量较大的第三产业,大都集中在传统的餐饮、零售等领域,以信息、咨询、中介、金融等为代表的新兴第三产业的发展明显滞后。

  据国家统计局1997年对900多种主要工业品生产能力的普查,全国有半数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低于60%40%的生产能力没有利用。(资料来源:“从短缺到过剩”,作者南雁,载《大地》1998年第5期)。部分产业生产能力的大量闲置的直接后果,是造成成千上万的职工失去就业岗位。据统计,1999年二季度末,国有企业在岗职工5082.6万人,同比减少869.1万人;国有单位不在岗职工1263.1万人,主要分布在制造业(630.6万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246.7万人)和采掘业(103.8万人)。不在岗也好,下岗也好,职工即使领到了基本生活费,生活境遇也很困难。只要实现不了再就业,就必然步入贫困人口的行列。

   4.贫富差别的重心从收入差距转向金融资产差距。收入是财富的初始形态,也是财富积累的源泉。改革开放初期,收入差距是贫富差别的主要表现形式。随着收入差距的拉大,许多居民节余的收入开始转化为存款、债券、股票等各种金融资产以及房产等。财富的占有形态趋于多样化,表面上的收入差距已不能全面反映实际上的贫富差别。城镇居民的金融资产差距是前些年部分居民收入超常规增长的结果。当然,收入是流量,金融资产是存量,两者之间不能简单地进行对比。但分析数据表明,当前金融资产差距的倍数要比收入差距的倍数大很多。

  根据刘福垣同志的测算,1997年,按拥有金融资产的规模,城乡家庭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占城乡家庭总户数的1.3%,户均金融资产54.03万元,人均14.84万元;第二层次占总户数的7.4%,户均金融资产8.59万元,人均2.36万元;第三层次占总户数的47.6%,户均金融资产1.73万元,人均0.48万元;第四层次占总户数的43.7%,户均金融资产0.15万元,人均0.04万元。第一层次和第四层次的金融资产差距,户均相差360.2倍,人均相差371.0倍。考虑到第四层次的家庭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第三层次拥有的金融资产水平可能与城镇低收入阶层比较接近。这样推算的结果:城镇的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的金融资产差距,户均相差31.2倍,人均相差30.9倍(见1999623日的《中国经济时报》),远高于统计局公布的人均年收入差别(城镇居民20%的高收入户与20%的低收入户人均年收入之比,1990年为4.2倍,1993年为6.9倍,1998年为9.6倍)。

   5.分配上的“马太效应”越来越明显。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目前居民货币储蓄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当货币储蓄达到一定规模,居民自然会考虑储蓄货币新的去向,比如购买债券、股票或者进行直接投资,从而把货币转化为资本;购买住房等不动产,从而把货币转化为财产。无论居民把储蓄货币转化为资本或财产,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我国要在下个世纪全面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无疑需要巨额资本的积累,单靠政府和企业是远远不够的。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但是,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其作用是双重的。它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对收入分配状况产生深刻的影响。一些个人和家庭凭借所拥有的私人资本,获得了大量的利润、股息、红利等工资外收入。甚至出现了单纯依靠资本收益生活的“食利者”阶层。越是收入高、有积蓄的个人,收入增加和财富积累的速度就越快。相反,那些收入较低、无积蓄的个人,增加收入的机会也比较少。是否拥有金融资产,拥有多少金融资产,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收入分层的重要因素。“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已经明显地出现在目前我国的社会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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