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科学性愿望

[]博杜万·于尔当


当今,各种文化之间的对话给予我们在多方面相互增长智慧和见识的希望;同时,当今人们似乎渴望更好地相互了解,以便在保持他们的重要差异的同时更好地相互接受。但是,仍然存在一种既是认识论方面的也是体制方面的分离,它从十九世纪初就把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对立起来,要使这种分离变为一种能够改变时代精神的、相互影响的动力条件,还有很多事要做。

首先,要好好掂量一下“分离”这个词在这儿的含义。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并不是简单指两类互相分开的科学(人们通常认为学科之间或专业之间也是互相分开的,并像绘制地图似的把知识像两个大陆一样分成两个大类)。也不是指两类不同文化---这里,“文化”是有名的CP.斯诺在他那本曾风靡一时的小册子《两种文化与科学革命》里所指的意义,而这恰恰妨碍我们更好地理解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存在的分离所产生的问题。倘若这仅仅是一个文化问题,那么我们可以设想用对话的办法来解决它。而且我们面对的就会是一种差异,它能在两个十分确定的人类群体之间建立对称而且有益的互相影响的关系。“分离”这个词在这里更多地指结构作用的问题,应当将其置于现代科学在西方之作用的中心。

是否可以指望超越这种分离呢?是否可以希望通过采用布鲁诺·拉图尔在其最后两本书中建议的那种模式新结构而简单干脆地消除这种分离呢?是否可以梦想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达到进一步的(政治)一体化呢?我想首先简短提一下斯特拉斯堡的路易-巴斯德大学科研小组就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关系所做的调查中的几个结论。然后我将谈到影响现代科学的社会认识论功能的分离现象所聚焦的几个重大话题。

误解

正如巴斯德大学科研小组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所做的一次小型调查所指出的,当我们让一位自然科学的代表和一位人文科学的代表对话时,就可能产生很多误解,这些误解源于双方的某些成见,至少我们能根据我们曾经组织并进行录音、文字整理和分析的四十次辩论下这样的结论。每场辩论都让一个自然科学研究者或教师兼研究人员与一个人文科学的研究者或教师兼研究人员对阵。我们要指出,二者一般都非常乐意参与这样的辩论,前者中某些人有的第一次接触社会学家,有的第一次遇到人种学家或语言学家,有的第一次接触心理学家或经济学家。同样,对后者来说,这往往也是与另一个世界接触的第一次机会。尽管每次讨论的内容不尽相同,但这种形式的调查仍然能让我们辨析出某些误解的根源,以及辩论过程本身的相似之处。

科学的统一

两方面的科学家相见时,互相讲的头几句话都是很常规、很老套的,如“新爱的同行”(我们将每次辩论会的对话者按身份配好了对子)。这种互相认同是立即的并且完全自发的,其根据是双方都认科学是统一的!科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体!然而,这种对解决传统的关系来说是如此合适的统一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含义。自然科学家那一方似乎认为,科学的统一以现实世界的统一为基础。一切客观真实存在的东西都可以作为严密的科学研究对象,真实世界的丰富导致学科的多元件。精密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目标在于达到发现和理解构成真实世界的各种现象和过程的最简单成分。从阿基米德的“元素”到脱氧核糖核酸的最基本组合,其间还有物理学的粒子和化学的元素表等等,科学的研究方向似乎是了解世界的本原。而社会科学这一方,科学的统一性首先以方法为保证。一旦你把学到的一种科学方法好歹运用到你感兴趣的现象上,你便是科学家。这样一来,科学的统一并不完全与实际世界的统一相呼应,而在更大程度上与科学家职业的统一相呼应,亦即与研究者的群体相呼应,这种统一丝毫不能保证达到一致的共识,这与自然科学的通常情况正好相反。对自然科学家来说,共识似乎首先建立在物体和现象的性质这一基础上,重要的是在某一历史时刻更好地认识这些性质,采用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并随着时间及所用仪器在技术上的完善程度而变化。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这种最低限度的一致是极其有限的。雷蒙·阿隆给社会学下定义时不得以只能说是“社会学家所做的事”,经济学也有类似情况:自从安托万·德· 蒙克雷斯蒂安1615年首创了政治经济这个词以来,几乎每个人对它都有自己的定义。也就是说,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是以主观的看法来确定各自学科的范围的。

科学愿望

那么,现在问题在这里:人们怎么确定一个人是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或心理学家呢?人们怎么“制造”这类专门类别的科学家的呢?尤其是,怎样才能做到,不致有多少个社会学家便有多少种社会学,有多少个政治经济学家便有多少种政治经济学,有多少个语言学家便有多少种语言学,亦即科学不因人而异呢?

我认为,一个人要能被确定为社会学家,首先要看他在研究社会现象时的科学性愿望,当一个人能表现出他确实严肃认真对待科学,把科学的所有严密性和准确性原则贯彻到他的研究工作中时,他才能自称为“社会学家”。具有严肃认真的态度的同时,还应当,如果可能的话,运用数学工具,这有利于建立对研究对象的客观判断。最重要的是追求科学性的努力要表现在研究工作上,人文科学家对社会现象的关注要科学化。

对自然科学家而言,追求科学性当然不成问题。他们是科学家。甚至,他们中的某些人生来便是科学家,如同有些人的胎记或遗传性驼背一样。他们无须对自己提出关于科学的问题,重要的在于做科学。而他们的发明或发现的有效性便是他们的实践的真正科学性的保障。什么效果?什么分子?什么构造?什么现象?什么过程?什么技术?总之,你发现了什么在你之前别人不知道的东西?你把自己的名字与哪种和别人不同的知识联系在了一起?这才是问题之所在。

所以,在自然科学家那一方,科学是正在进行的事,它被具体的、得到认可的结果所证实;而在社会科学家一方,科学是一种主观意图,或者,用伊莎贝尔·斯坦格尔的说法,是一种科学愿望,它通过运用科学工具表现出来,并随着学科、学派、倾向、利益、各人成见的不同而被不同地内化。这种科学愿望存在于深感其必要的他(她)的内心思想里。它使人们意识到在人文科学领域里研究者本身的重要性,亦即他(她)作为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或语言学家的身份的重要性。这种科学愿望的真实性或许有可能奠定被称为人文科学家的研究人员的科学合法性。

展望

这一愿望在心理上,甚至在认识上被人文科学家内化,同时也在社会上被局部化。这一愿望的表达便产生了被研究现象的前景,产生了一种看法,人们要求这种看法前后一致、有道理、有充分的材料作根据、而且能在一段时间里引起人们的关注。在人文科学领域,研究人员不可能忘记,这只是若干可能的看法中的一种。在这一点上,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存在重大差异。自然科学参照的是客观现实,因而往往可以考虑前景这一因素,除非在科学史上出现重大理论革命的时候,诸如从拉马克到达尔文,从托勒密到哥白尼,从帕拉切尔苏斯到拉瓦锡或从牛顿到爱因斯坦。在平常的时候,自然科学家隐身于自然界的现实所告诉他们的东西后面。他们的看法的社会和文化之根可以消失而无妨大碍。科学,古人已把它看作神的启示,它建立一套有关世界的表面上来自事实本身而非来自人的说法。正所谓事实自己会说话!关于这个有趣的认识论方面的老话题我们可以议论很久。因为,为了让事实讲话,科学家们施展了多少力量,多少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聪明智慧,多少想像力,又经历了多少技术上奇妙的峰回路转啊!如果说事实终于讲话,---常常是在长时间的拒绝之后,那完全是因为自然科学家们成功地赋予它们合适的语言:主要是数学语言。

人文科学中资料的特殊地位

而社会科学的情况正好相反。这里,事实千真万确地自己在讲话。它们总是已经具有某种意义。人文科学家往往正是与社会事实的罗嗦绕舌作斗争,才能提出一种对事实的新看法,一种能充分考虑科学进步给世界带来的转变的新看法。人文科学家当然不可能不知道,他们提出的新看法来自他们自己,来自他们将某种科学理想的方式。正是多亏了这种理想的内在化,他们对社会现象的看法才具有独特性。但是他们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视线只是很多可能存在的视线中的一种,那些视线随时准备捍卫它们的合理性。如果缺乏这点清醒,那么不仅在认识论上是荒谬的,因为谁也不能在现实之外占据一个社会现实的观察台,而且在道德上也应受到指责,因为观点的多元性和相对性是维护个人自由所必不可少的。

参考学说创立之父

这一点能帮助我们懂得人文学科里学说奠基人的重要性。

如果说自然科学家可以毫无妨碍地忘记他们的学科的过去,那么人文科学家却必须不停地参考他们从事的学科的奠基人:社会学的孔德、韦伯或涂尔干,经济学的亚当·史密斯或瓦尔拉,心理学的纲希纳、卡夫卡或塔尔德,语言学的索绪尔等等。在上述学者的著作里,人文科学工作者能反复看到一种“科学理想”的形成方式,这科学理想与一个面向进步的社会的建立相符合,同时这个社会进入了与精密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创造性有紧密内在联系的现代性。阅读这些学术奠基人的著作能使研究人员重新发现那种鲜活的、有时甚至是很天真的科学愿望,这种愿望应当经常得到更新。

也许有人会反驳我:“如果这种愿望达不到什么结果,那么要它何用?我们只有搞科学,并得到被大家承认的成果,才能算科学界的人!难道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真的只能从一种‘赊欠’的科学性里取得合法地位吗?科学愿望和从事的科学有什么关系呢?”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援引两个论据:

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产生于一种科学理想的内在化,并以自然科学的模式为依据,虽然自然科学的存在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内在化。内在化过程有一种功能:由于内在化,科学在构建中找到他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联。人文科学家常常借用自然科学的概念、方法、研究工具,以加深他们对社会现实的理解,这就意味着他们赋予这些概念、方法、研究工具另一个空间,即与社会现实的意义密切联系的理解空间。当然,自然科学家在自己的工具被别人运用时,难以认出他们当初为更好地了解自然界的现实而赋予这些工具的意义。确实,这些工具与其原来的功用相分离。它们向多功能性开放。简而言之,它们面向某种环境和背景,而且正由于功能的多种偏离,科学才能始终植根于人的世界,不管他们是否是科学家。

我的第二个论据是:自然科学的有效性是通过它提供给我们对自然界的机制和运行过程的掌握程度来评估的。拘句话说,自然科学给其实践者提供了掌握现实世界的某种权力。你也许会说,人文科学有类似的有效性,它也导致某种权力。然而,与自然科学知识相联系的权力是工程师、技术员主宰事物的权力,而必然应与社会现实的知识相联系的那种权力却只能被视为一种政治权力,一种主宰人的权力,它可以表现为技术专家对社会关系的管理。德意志第三帝国时期(1933-1945)的人文科学,特别是人类学、考古学和社会学就是这种情况。比如,众所周知,当时德国社会学家从美国引进盖洛普民意测验技术,不仅用它来经常测量民众的情绪,而且用来向民众灌输纳粹思想。

人文科学认识论的矛盾

这就导致一种矛盾:要么人文科学能在其研究结果中表现出与自然科学同等有效的科学性,若是这样,它必然扩展到政治领域;要么它停留在与行使政治权力无关的学识的构建上,从而始终处于等待有效性的境况。然而在人文科学家眼里,惟有这种有效性能保障人文科学的科学性。这样,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或心理学家的学识就变成值得怀疑的了。人们疑心它是空无结果的,可以被质疑甚而推翻的。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便这样注定停留在一种“科学愿望”上,而且,为道德的原因,这愿望最好不要开花结果。那么,这是否便意味着这类科学是无用的呢?或者它们自称为科学从而给自己一种合法性,这是否过分了呢?一理人文科学的意义不再寓于它所承诺的与自然科学相同的有效性,那么我们该将它置于什么地位呢?又能将它置于什么地位呢?

科学的进步向现代社会提出的问题

这里,要提到十九世纪人文科学在体制上被承认的历史背景。

面对着自然科学前所未有的进步,面对着侵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使传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改变着人的古老定义、使社会结构解体的自然科学,现代社会可以做如下的选择:要么以古老传统的名义,设法遏止打乱传统的新事物,办法是不让科学家讲话(历史上伽利略的遭遇已为我们提供了令人震惊的例子);要么现代社会与被知识的进步调动起来的力量结成联盟。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便是后一种战略的体现。这类科学产生于一种集体意愿,在十九世纪,这一意愿凝聚在某些与实证主义的诞生相关联的著作里。

这样,社会科学便肩负着一种使命,那就是重新组织世界应该具有的意义,以使世界上所有的人在与他人、与环境,以及与自己的关系中真正感到自在。相反,自然科学却时刻要我们重新考虑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从前的依据在消失。新的规范正在建立:常识性的东西在新概念、新发现的冲击下动摇了。而这些新东西被自然科学以一种通常被认为是不可理解的语言表达出来。然而,所有的人,任何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有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理解他存在的意义,而这一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普通语言,以及这种语言向所有人述说这个世界的能力。

科学的普及

但是”,有人会说,“这不是人文科学的事,这是科学普及的事!你这是把两类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人文科学与科学的普及之间存在十分紧密的联系。这一联系清楚地表现在奥古斯特·孔德的著作中,而孔德既是自然科学的伟大普及者(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又创造了社会学这个词语来指被他的前人和他自己起初称为社会物理学的科学。科学的普及为所有不搞科学的人提供了了解科学所阐明的那些新事物的可能。它为我们解释被科学技术改变了的事物:天空在伽利略新发现的成千个星星照耀下发亮;空气充满了拉瓦锡发现的氧气和巴斯德发现的肉眼看不见的细菌;城市里马达隆隆;夜晚霓虹灯闪烁,太阳成了可怕的核炸弹的形状,光成了外科医生的手术刀,身体中一个人的心脏在跳动,等等。十九世纪是科学普及的伟大时代。对拉斯帕和弗拉马里翁这样的科学家,普及科学是让所有人分享被科学发现的新事物,而不完全是分享科学本身---因为科学仍然是数目有限的一类人专门从事的。科学普及帮助我们接受新事物,并能把它们与平时的语言联系起来。当时,科学普及者竞相对人们宣称:“你也许以为事情是这样的,以为人是造物主从无到有造出来的。错了,科学告诉我们,事情是另一种样子,人是从猴子进化来的。”

就在那时出现了社会科学。它代表各种社会力量和多种多样的利益。在自然科学的论说中人的原因总是消隐、让位给客观事实,而社会科学却让想要科学的人存在。因为,科学,有些人做它而并不想要它,或者并不对自己提出有关它的问题。社会科学让那些把自己的身份押在这一愿望上的人存在。换句话说,正是通过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社会,从整体上来说,才能想要那些事实上是强加给它的东西。正是从这种集体意愿的力量中产生出我们今天视为科学的社会体系的东西,连同构成和延续这一体系的种种机构,连同支配其运行的种种规则,以及支撑其工作的一切经费,没有这种体系,自然科学便几乎难以为继,除非它掌握所有权力,不仅拥有主宰客观事物的权力,还要它僭取主宰人的权力。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道德作用

为使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能继续承担这一对自然科学的存在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使它除关心本领域知识的构建外还始终关心与这些知识密不可分的道德问题,它必须有可能与自然科学家经常接触。诚然,这种接触会在涉及到科学领域中人的因素时提醒不同科学之间的分离,然而它对自然科学家和人文科学家两方面都是必要和有益的。通过接触,科学便不仅是对人的问题所做的客观回答的汇集,而且也是持续提问的焦点。自然科学家因有各自专业化的领域,且常常关在实验室里,很少感觉到这种提问的意义。他们难以忍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怀疑。他们要---也应该---前进。但是,如果他们只想达到完全的自治,那么他们的前进将变成徒劳无益的事,只能使他们脱离支撑他们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这是危险的。

把他们和社会文化背景联系起来的纽带是双重的:一方面有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引导自然科学面向这样一个问题,即它能为社会整体找到怎样的意义;另一方面,有科学的普及,它竭力恢复平常语言对科学探索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应有的掌握权。

诚然,对自然科学来说,有一种办法可以省掉这种双重的制约性的联系,那就是与政治权力的实施紧密结合,最终与政治权力融为一体。这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卡雷尔的梦想,他在《人,这个未知数》中阐述了这一梦想,其目标是按照自然科学的(如他从事过的)模式建立人文科学。但是,正如历史上科学衰退的例子(比如中国,或十一世纪末的阿拉伯世界)所证明的,这样一种战略无疑将把科学引向又一次衰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