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根在于产权不明
叶清
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刘易斯曾在著作中感叹:“穷国之所以穷,就是因为它们穷!”这不是一种同义反复,而是说穷国由于资本积累少(即穷),所以财富创造的能力受到很大的制约(也是穷),所以他主张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出头代替私人进行强制性的资本积累,人为拉动经济增长。而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也很穷,所以发达国家应该多点给予经济援助,这也是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成立的意义所在。
然而,一个秘鲁经济学家最近的调查却发现,原来发展中国家的穷人在资本积累方面一点也不穷。他的调查结果显示,第三世界国家和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穷人非法持有的固定资产的总额至少有93亿美元。如果你对这个高得令人咋舌的数据没有什么感觉的话,那么不妨再看以下两个数据:93亿美元相当于1989~1999年这10年间发展中国家所接受的外来直接投资总额的20倍,更是过去30年里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经济援助总额的39倍!
这个发现发人深省:既然穷国中即使是穷人在资本积累上也不穷,何以他们在财富创造上仍然是这么穷?问题的关键就出在上述的调查对象是穷人“非法”
持有的固定资产。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私有产权制度非常不完善,穷人对固定资产(主要是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因此穷人无法自由地以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将自己手头的固定资产变成现金用于投资。也就是说,这些投入固定投资的资本变成了“死资本”。不能流通的钱其实等于不是钱,发展中国家的穷人的大量资本积累就是这样“沉没”、“冻结”在得不到私有产权制度保护的固定资产上,对于财富创造没能作出任何贡献,因此就一直耽于贫穷之中。没有私有产权就没有交易完善的私有产权制度对促进交易实现的好处在西方世界已经理所当然之事,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人们对此的认识还有待加深。首先,可靠的产权保护使资产“活”起来。在产权法律完善的国家,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以房屋或土地为抵押品举债,也可以将大宗的固定资产证券化,以便在上百人之间分割这项资产的所有权。例如,一个法国的农场主去世,他的孩子可以将农场出售给外人后分钱,也可以平均分配这个农场的股份,还可以由兄弟姐妹中的一人出钱向其它人买下整个农场。可是非洲的土地所有者就没有那么多的选择,土地随着一代一代人过去也越分越小。
其次,统一的产权制度还是一种低成本地共享信息的方式。因为完善的产权制度将会详尽、集中地记录人们拥有财产的情况,如财产的种类和价值、财产所有者的信用记录等信息,并向全社会公开这些信息,使人们即使在互不相识的情况下也可以发现交易的机会,将生意圈扩展到亲朋戚友以外的陌生人中间去。而且信用状况一旦全部记录在案,人们如果借了钱赖账,马上就会上“黑名单”,警察也知道到哪儿能找到他,并将之逮捕。这样人们就会有强烈的动机按游戏规则行事,偷蒙拐骗之事自然销声匿迹。相反,第三世界成千上万非法占有土地的人甚至连电话线都安不上,因为没有人相信他们会如期支付电话费。没有交易就没有分工
此外,私有产权制度保护的不仅仅是财产本身,还保护了基于这些财产而进行的交易。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也许可以组织自卫队或雇佣彪形大汉,使他们有形的财产及其交易即使在没有产权制度的保护下也能确保万无一失,但他们永远也不能放心购买那些无形的东西,而这种情况对有形货物的交易也会带来极大的不便。
例如,发展中国家的穷人只能抱着一袋现成的西红柿到集市上待价而沽,而且不管当天价好价差也得尽快将货物出手,否则拖到第二天西红柿就要烂掉,或至少在路上搬来搬去损耗巨大。美国的农民却可以还不曾种下一粒谷种就能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出售他来年的收成,获取现金。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如果要还没有收成就获得现金,除非他种的是大麻。
如果你不能跟陌生人做生意,你就要什么都自己动手做,那就会效率奇低。想像一下你要亲手建造自己的房屋吧。当然,一些西方人是自己建房的,但与非洲人的原始方式完全不同。好比美国人就会去商店购买预先制好的砖头、水泥、玻璃、钉子、螺丝刀、钻子、管子……全都是由专业生产这些东西的公司制造的,因此价格很便宜。而那些公司制造这些东西时所使用的机器也是从专业生产机器的其它公司那里买来的。
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人又会怎样做呢?他要自己去挖泥巴,做成砖头的形状,在太阳下晒干。他也用泥巴制造他的水泥。他砍下树干做屋梁,用麻草铺屋顶。他唯一从别人那里买来的东西也许就是他斧头上的铁刃。在建造这房子的同时,他还要种植粮食养家糊口。这样建来的房子光线不足、空间迫仄,冬天进风、夏天漏雨。而上述那个美国人即使对锤子也一窍不通,但借助了数以百万计与他素未谋面的专业人员联结而成的分工网络,他照样可以住在宫殿一样的华厦之中。没有私有产权,就无法展开贸易,这样的高度分工就不可想像。私有产权何以残缺?
理论上,几乎所有穷国都有私有产权,但实际上大多数穷人并不能获得私有产权的好处。人们通常以为那些非法持有财产的人是为了不想纳税。是的,税收很费钱烦人的,但非法就更费钱。非法经营的企业主虽然不必向政府纳税,却要向黑社会交保护费,还要贿赂政府官员别来找他们的麻烦。他还不得不将自己的经营尽量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以免受当局怀疑,因此无法获取规模经济的好处。他不能公然举债,不能买保险,只能借高利贷。总而言之,非法经营一点也不省钱。
那为什么这些企业主或土地所有者不合法经营呢?原因很简单:合法的途径都给官僚主义堵住了。不妨举个例子:秘鲁有一个人想在首都利马郊外开一家只雇佣一个人的制衣工场。他想尽办法注册这家企业,专门找了一帮人每天工作六个小时,做的事情就只不过是填表、坐巴士到市中心、在有关的政府部门外面排队。他们用了289天才合法注册了这家微型企业,总共花了1231美元,这个数目是秘鲁最低月工资的31倍!
类似的故事在其它发展中国家天天上演。在菲律宾,你要将自己在国有土地上僭建的房屋合法化吗?那你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经过168个步骤,登门拜访53家公营和私营机构,花上13到25年。而在埃及,你要获批在农业用地上建房,也要花6到11年。如果你打算“先斩后奏”,建了房再想办法弄成合法,你就要冒房子给强制拆毁并光顾监狱的大险。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机构职能重叠,法规自相矛盾,由此经常导致延误、错判、缺乏协调、贪污盛行、疏忽职守等现象。
所有富裕的工业国都注重保护私有产权,所有公民或多或少都能获得产权。但没有一个穷国能做到这一点。完善的产权制度也许不是此国富于彼国的惟一原因,但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很多穷国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也开始试图制定适用范围更广的产权制度,但困难重重。比如,律师总是反对简化法律,因为这会削减他们的权力,导致他们的收入减少;而居住在传统农村里的人思想也倾向保守,诸如土地买卖之类的“新”做法往往招致厌恨,因为他们觉得如果卖掉土地,他们还能留给自己的孩子什么东西?
富国也是花了上百年才形成今天这样成熟、统一的私有产权制度。直到19世纪,许多今天的发达国家也被互相冲突的产权法律所束缚。美国早期的殖民者们也大多是非法占有土地,当时的美国政府也曾试图阻止这种非法占有的行径。但美国国土如此之大,要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是很难的,倒不如干脆承认这种非法占有为合法,然后就可以纳入法律监管之下。在美国的淘金潮中,西部土地也重复了同样的历史进程。
当然,我们并不是建议今天的穷国要事事复制美国的历史,但关于产权制度或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共通的。因此,要想产权法律得到尊重,首先就要让产权法律尊重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再把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产权法律自身的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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