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公正何在?
于阗
读了《博览群书》今年第五期上刊登的邓晓芒等三教授的文章《是可忍,孰不可忍》,不禁思绪万千,悲愤难平,因为这些年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学术腐败,也看到太多太多由此造成的学术不公和社会不公,其中有些事情简直令人发指!
请读者看看发生在我所在的学院里的一个典型事件吧! 我们学院有一位品德学问兼优的女老师,在近四十年的大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中,一直兢兢业业,十分认真负责,因而得到广大师生的尊敬和好评。每年过教师节时,她所教过的许多学生,包括已经毕业的学生,都要到她家去向她祝贺节日,这在我们学院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由于受到她所讲授的《中国现代文学》等课程的影响,有些原来学习非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后考上了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她的教学效果之好在她所工作过的学校可以说是有口皆碑,这些突出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由于她的师德好,另一方面是由于她的学问功底扎实,几十年的刻苦探索使她在中国文学特别是现代文学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她在六十年代就参加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组织的、集中全国骨干力量的《鲁迅全集》注释组,为我国首次大规模的《鲁迅全集》注释工作做出了贡献。(目前,受浙江人民出版社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邀请,她又参加了两方面的《鲁迅全集》重新注释工作)。她非常注重第一手资料的搜集,在一个长时间里亲自采访了大部分在世的中国现代文学名家,采记下了几十万字的访谈录,为中国现代文学记下了非常宝贵的资料。在学问上她绝不急功近利,为了撰写巴金老的传记,她一直准备了五年。对待学术职称,她一直取非常严肃的态度,曾说“一定要拿出有价值的学术成果来申报教授,这样才是一个真教授,而不是冒牌货。”所以直到她已经六十岁、已经做了十一年副教授以后才申报教授职称。这时,她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拿出了有价值有份量的科研成果作为自己的代表作:专著《生命之华.巴金》(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长篇论文《还巴金以历史的公正》(刊载于《鲁迅研究》杂志)。这两部论著由于其学术价值而在文学研究界引起一定的反响:《新华文摘》全文刊登了知名学者朱正先生对《生命之华.巴金》一书的长篇评论;《新华文摘》全文刊登了《还巴金以历史的公正》;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重读大师》全文收入《还巴金以历史的公正》。这样的社会反响在我们这个小学校里是非常突出的,许多师生都为她高兴,也为学院高兴。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学院的职称评委会上,这位老师的申请被否决了!更使人意外的是,这是在申请人数与职称指标等额的情况下被否决的。(说句公道话,学院主管领导的意图还是明确的,他们为了保证这位老师在退休之前能解决职称问题,向上级领导争取了较多的职称指标。)据说,在会议上并没有人公开提出这位老师资格不够或者水平不够,但是,就是没有通过。这样,就使这位老师失去了晋升教授的最后一次机会。 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这位老师真的不够教授的条件和水平吗?不是。自从进行职称评定工作以来,这个学院评了一批又一批的教授,其中,比这位老师的水平和条件高的究竟有几人呢?可以说,寥寥无几。尤为可气的是,个别的确不够教授水平的人却因使用了非正常的手段而获得通过,混上了教授。比如,弄虚作假、请客送礼、拉拢私人关系,等等。有一位教师,在申报副教授时就有过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在申报教授职称时又到处送礼,疏通关系。这一招果然有效:在评委会上,竟有的身为博士和教授的评委指鹿为马,鼓舌巧辩,硬要将该人提交的代表作《雍正继位之谜》吹捧为“深刻的学术著作”,实际上,这本书只是一本通俗小册子(按照我院的规定,通俗读物不可作为申报教授的代表作),它是某种历史知识丛书的一本,全书只有六万字,而且由二人合写。更重要的是,该丛书的主编在丛书总序中明白地说:“这是一套历史知识通俗读物”。本来,用此作为该人的代表作是要被取消资格的,但是,由于有人为其辩护,又有人不愿打破情面,结果,评委会竟然认可该书为学术著作,该人不但获得申报资格,而且最终获得通过,混得了一个“正教授”的头衔和待遇。 相比之下,人们能不为这种严重的学术不公和社会不公感到震惊吗? 然而,还有更奇怪的事在我们这里出现。这位混得教授头衔的教师(尽管有过剽窃行为)竟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学院的中级评委会,后来竟然又进入团中央的高级评委会!他不仅当上了教授,而且现在要去评别人了,要去决定别人够不够教授了。前面提到的那位女老师就是由他来参与评议的。请看,这个世界已经背离真理到了什么地步:假教授有权评审有真才实学的人能否当教授。这也是二十世纪中国之怪现象。 我相信这类现象决非我所在的学院的专利,它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它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这是对踏踏实实、刻苦钻研的人及其学风的沉重打击,是对真正具有学术水平的人及其成果的彻底贬损;同时,这也是对学术腐败的肯定和鼓励,必然使圣洁的高等学校被严重污染。我们必须在高等学校进行真正的清理精神污染。认真反思这类事情,可以看到,评定职称是学术领域的事情,但是这里所发生的学术不公是由社会不公造成的,而这里的社会不公则是由社会腐败造成的。这个领域的腐败也和其他领域一样,主要是由于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在评委会的组成、评委会的工作程序、评委会与群众的关系、评委会与上级的关系等一系列环节都有不少漏洞,给少数学阀或投机分子以把持、操纵和利用这些机构的机会。他们可以纠结在一起,利用评委会的民主形式,利用自己不受监督的权力,制造社会不公和学术不公。因而,在总结这些年来的严重教训时,我们希望教育领导部门慎重考虑:既要增加评定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又要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督。不能被这些机构的民主形式所迷惑,以为它所评选的结果符合一定的民主程序,因而永远是正确的。事实上,任何机构只要有一定的不受监督的权力,就都有可能产生腐败,都可能被滥用。太多太多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们的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领导者们应当引以为戒。拿评职称来说,本来各校的职称领导小组有权对评委会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当然不是任意的干涉),如果群众对评审结果强烈不满,领导小组可以要求评委会复议。这本来是防止评委会评审不公的正确措施,但是,真正行使这种权力的领导少而又少,校领导们大都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他们常常以这样的理由为自己开脱:评委会有自己的民主程序,它所做出的结论不好干预;不然的话,就有不民主的嫌疑了。前面提到的我校的女老师在评委会否决她的申报以后,曾多次找到校领导和团中央领导,提交了许多申诉材料,但都没能说动这些领导出面干预一下,这样就使学术不公和社会不公的现象得不到有力的纠正,反过来却助长了歪风邪气,使那些心术不正的评委借机捣鬼,认为谁也管不了他,只要他能纠集几个人,就可串通搞掉与他们不和的人,甚至他们看不惯的人。在这里,我向各校的领导们报告一个好的例子,希望你们能够参考。前些年,文学博士艾晓明还在我们学院。她申报副教授时,送交的代表作是关于巴金创作道路的专著。在评委会上,没有人对这部专著的学术价值提出异议,但有几位评委在其“后记”中发现了“重大问题”:“资产阶级自由化”!虽经激烈辩论,终究没能获得通过。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艾晓明向团中央提出了申诉。当时的团中央第一书记宋德福同志认真的了解了情况,仔细地阅读了艾的著作的有关部分,认为不同的观点可以讨论,不应轻易地给人扣上“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帽子,更不能以此为理由否定人家的学术成果,否决人家的职称申报。他建议我们学院的职称领导小组出面干预一下:请评委会重新审议艾晓明的申报,重新进行表决。结果,艾晓明被晋升为副教授。职称评委会的委员握有职称问题上的生杀予夺之大权,因而,选什么人担任评委、通过怎样的程序选出评委,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首先,一定要选那些真正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良心的人做评委,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学术水平而无学术良心,会干出人们想象不到的恶事、丑事;只有学术良心而无学术水平,则会分不出良莠,无意中造成不公。至于二者皆缺的人,当然根本就不能考虑当什么评委。就像本文所举的那位弄虚作假、不学无术的“教授”来说,他成为评委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人们难以想象这样的人做评委会真正实现学术公正。那么,这样的人又是怎样进入评委会的呢?原来我们这里职称评委会的组成程序是这样的:首先由人事部门提出评委名单,然后由学校党委常委讨论通过。这里没有任何的透明度,也没有教师们提出自己意见的机会。而在提名时特别强调的是这样的原则:这是一个工作班子,选择评委要有利于工作。根据这个原则,评委会基本上是由各教学部门、教管部门的头头组成,因为学校领导一般认为只有这些头头最了解情况。但是,这些头头并非都是学术水平和学术良心俱佳的人,根据我院的情况,有的头头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都很差,这样的人进入评委会,不但让广大教师寒心,而且无法保证评委会的高水平。由于一些真正在学术水平和学术良心上俱佳的人被拒之门外,二者俱差的人反而钻入评委会,就从根本上种下了出现学术不公问题的种子。因此,如果要在评职称问题上实现公正,就必须在评委会的组成问题上实行公开化,要将名单公之于众,认真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以便把在教师中有声望的、真正具有学术水平和学术良心的、让广大教师放心的人选进评委会。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广大教师的教学和科研积极性,使他们在做学问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逐渐杜绝各种歪风邪气,形成一个健康的学术氛围。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