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经济私有化改制说到劳资“独占”与“合占”之路

吕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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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滚滚而来的“国退民进”私有化浪潮

十五大以后,尤其近几年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旗帜下,经济上“国退民进”的私有化进程来势汹猛,大大加快,已经形成一股不可阻挡的强大浪潮滚滚而来,席卷全国。所谓“国退”,就是把大量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国有资产(资本)转化为商品等价物的货币,使它与国有资产即国有生产资料相分离,从而使国家政府从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退出来,实现政企分开,使以计划经济为标志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逐步消失;所谓“民进”,就是要私营业主拿货币去购买已退出来的国有生产资料而变为私有资本,使其大规模地进入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领域,通过雇佣用工制而获取巨额剩余价值,从而获得成为整个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主体,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如果把“国退民进”说得形象一些就是,国有企业出卖国有资产,获得私营资本付出的钱(货币),私营资本家则用钱(货币)购进国有资产,变成产业资本,从中获得剩余价值即利润,由此进行从国有资本转化为货币和由货币转化为私营资本的两个同时并进的转化。而且为了加速这种转化,“国退”和“民进”之间的价值转换是以不等值等价进行的,多数地方的做法都是“半卖半送、以送为主,以卖为辅”。这也就是所谓的“一个集中、两个了断”,即实现资产向私人经营者和技术骨干集中;了断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行业有序退出,使其变成民营私有资产;了断工人的国家职工身份,取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制度,采用雇佣制用工制度,把国家主人的职工变成被资本家雇佣剥削的劳工。正是由于这种变公为私、破公立私的“国退民进”私有化转变,也才使我国国有工业产值与整个国家工业产值的比重已从80%左右下降到了目前的25%的历史最低水平,并造成数以千万计的国家职工下岗失业,而民营企业的产值已占有全国总产值的叁分之一左右。而且可以预见,照此速度转化下去,尤其在加入WTO以后,国有企业的产值比例还要下降,失业工人将会更多,民营企业产值比重还会大幅度增加。现在要求在196个行业中进行“国退民进”,以后除极少数关系国家最核心安全机密的行业外,其他所有国有企业可能都要实行这种私有化改制转化。

二、私有化的五大理由

我国为什么要实行“国退民进”的经济私有化体制改革呢?其主要理由,正如国家统计局机关报《中国信息报》在2000116日“今日评论”中发表的《给民营经济以足够的空间》一文所坦露的:

1、国家的主要职能不是直接办企业,也不是直接去干预企业。如果国家直接办企业,哪来的市场经济?政府管了许多管不了、管不好也不该管的事,而管这些事的国有经济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2、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不可能是、也不可能成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因此,国有经济必须从一般性竞争行业里逐步、有序地退出来;

3、民营经济的牌位一经扶了正,就会给中国经济带来莫大的活力;

4、不管是什么样的市场经济,就其本身来说,更需要发展民营经济而不是国有经济。到底发展民营经济还是国有经济,这里边没有什么姓‘社’姓‘资’的问题;

5、我国下世纪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要通过发展非国有的民营企业,社会资本才真正能够发挥作用,市场经济体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市场调节才能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拥有灵活的雇佣用人机制、敏感的信息反馈系统、高效率的决策机制等优点的民营企业,也才能更加有能力去搏击市场。对于这场变公为私、破公立私的我国经济私有化改制,对实行者和从中获利的官私者来说,当然是兴高采烈,欢欣鼓舞,一致叫好,卖力推行。而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的五大理由似乎也很有道理,而且已有西方以民营私有经济为主体政企分开的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成功经验和仿效榜样,此路看来完全可走。而这条路如果完全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向和原则走到底,实际上是在重走资本决定一切、资产者独占剩余价值和所有权力的资者“独占论”之路。

三、资本、劳动各自的“独占论”之路

众所周知,劳资两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其具体表现主要是在对企业所创造出来的利润即剩余价值的利益和企业权力的分配上。所谓资者“独占论”,即是资本主义的经济理论和雇佣劳动制度认为,资本决定一切,利润财富是靠资本的投资产销赚来的,谁拥有投入企业和市场产销经营的资本,并敢于承担盈亏成败的风险责任,谁就是企业的老板和股东,谁就应该独家或合伙占有企业的所有股份产权和企业创造出来的全部剩余价值即利润。在资产者看来,劳动是可以买卖的一种商品,而不是可以用来得股分成、掌握企业大权的资本。企业的工薪劳动者没有资本投资,也不承担盈亏成败的风险责任和由此产生的风险劳动,他们是资者的雇佣者,因此不能无偿获得企业的股权产权和利润分成,也没有资格和本钱获得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之权,只能依靠自己无资本无风险被雇佣的脑体劳动和生产技能来换取得以谋生的工资。也就是股权和利润分成是投资者的专利,资者有资有险并进行产销决策管理劳动,应该独占其股其权及剩余价值,成为企业、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劳者无资无险只有脑体技术的具体劳动,应该无股无权无剩余价值的分成,只能成为被资者老板雇佣剥削和奴役的对象。因此,资者独占股与权,劳者没有股和权,这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制度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否则就不叫资本主义了。与资者“独占论”相反的是劳者“独占论”。无产阶级劳动者根据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认为,企业的利润财富即剩余价值,都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剩余劳动创造出来的,资产者却用雇佣制剥削手段和专政统治完全剥夺和无偿占有劳动者创造出来的全部剩余价值而大发横财,为所欲为,资本对劳动的这种无情压榨和独占剥削是极不合理的,残酷血腥的。资本是劳动创造出来的,劳动决定一切,劳动者所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应全归劳动者所有。为免受资产者的雇佣剥削和压迫,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和剥削阶级,实行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和按需分配共产主义的公有制度,对不劳而获的剥削者及其资产资本应该全部剥夺并对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即如马克思所说的“剥夺剥夺者”。由此可见,资产剥削者和无产劳动者各自的“独占论”,其目的都是想由自己阶级独占生产资料和剩余价值,以及国家政权和企业大权。所不同的是,资产者是为了维护私人利益、私有制度和消灭公有制而独占,劳动者是为了消灭私有制度、剥削阶级和实现公有制而独占。一个灭公为私,一个灭私为公,两者的阶级观点、立场、利益和目的截然相反和对立,这也就造成了劳资两大阶级自同时产生时起就开始了的,尤其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后长达一个半世纪为各自阶级的独占权和专政权的激烈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劳动者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其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进行了造反有理的殊死搏斗,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用革命暴力推翻和剥夺了剥削者,夺取了国家政权,建立起了由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及其政党通过一党执政和计划经济独占社会生产资料、财富利益和国家、企业权力的公有制社会主义国家,并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者实行将其剥夺的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这其中就有我们中国。

四、平等合理的劳资共同“合占”分配方式

如前所述,劳资双方对于在股份产权剩余价值利益的责利权分配上,都是根据自己阶级的生存、利益和理由想由自己阶级独家占有而不给对方,剥夺和专政对方。然而如果实事求是、不带偏见地去看待劳资间的这个分配问题,却可以发现,剩余价值并不是如资产者所说的,是全靠资者的资本投资生产销售赚来的,也不是如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所说的,是全由工人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出来的。事实上它是由资方承担市场产销风险责任和进行决策经营管理风险劳动的资本投资再投资,和劳方付出自己生存时间所进行的脑体生产技术持续不断的剩余劳动再劳动而共同创造出来的。可以说,拥有产业资本的资方缺不了进行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劳方,否则资本、企业就收不回投资和成本,更创造不出任何价值赚不到钱,成为亏损负债的死物而会破产倒闭,甚至老板跳楼;而无投资资本的劳方也缺不了进行资本风险投资和市场风险劳动的资方,否则劳动也会成为无用之功而使劳者下岗失业,难以生计。资方的投资资本是产销再产销的本钱,劳方的剩余劳动也是产销再产销的一种资本。也就是说,资者有资本也有劳动,劳者有劳动也有资本,没有资方先期性的风险投资资本和劳方后期性的剩余劳动资本,都无法创造出以利润为表现形式的剩余价值(见附件)。劳资两大阶级是一对矛盾体中的两个方面,就像在一个太极中的阴阳两仪一样,既互相矛盾,又相互依存,两者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谁也不可能成为消灭对方的掘墓人。由此可见,剩余价值是劳资双方共同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由那一方单独创造出来的。资者为了使自己独占而无限夸大投资资本的价值和作用,完全否定劳者剩余劳动的资本价值和作用,采用雇佣制欺骗手段对劳者进行剥夺一切的压榨和剥削;而劳者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无限突出剩余劳动的价值和作用,而把资本完全视为血腥剥削的肮脏物,否定和斥责资本的价值和作用,否定和攻击资者的投资风险劳动,并按照剥夺剥夺者的斗争对其实行剥夺和专政的完全独占。应该说,双方的这种阶级认识和极端做法都有不合理的和片面的一面, 都存在有致命的缺陷与弊端。而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原理上的这个片面性缺陷,正是导致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革命和建设中不断发生左倾错误和反被资者所剥夺的严重失败的思想理论根源。

所以,劳资双方在剩余价值、产权利益的分配上,不应该完全否定和剥夺对方的合理部分而只由自己一方全部专权独占,而是应该承认对方合理部分的价值和作用,互相作出让步,既而实行由双方各得一半的共同合占。也就是资者有其股与权,劳者也有股与权,做到劳资都有股与权,承担盈亏成败的风险责任,都是企业和社会的主人,这就是劳资“合占论”的实质所在,也是劳资双方在剩余价值责利权上平等合理的分配方式。

我国在共产党领导下已经剥夺了剥夺者,消灭了雇佣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经济而实现了以共产党绝对领导和国家干部职工全包干铁饭碗为表现形式的劳者独占。在改革开放以后通过让一部人先富起来和大力发展一切向钱看的市场经济,进行破公立私、化公为私的“国退民进”经济私有化改制和政治上的招私纳资,这对冲破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中的否定资者风险劳动价值和资本积极作用的片面性缺陷,克服以公有制计划经济国企大锅饭的劳者独占弊端来说,有其合理和进步的一面。但是其最终结果如果真的是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度和市场经济变成完全的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度和市场经济,彻底走资本主义道路,由此全盘否定和剥夺劳者剩余劳动价值,使之完全沦为被资本家雇佣剥削的被奴役者,把劳动者的公有独占通过全面私有化的剥夺,重新改变成为资产者的私有独占,重走资者独占之路,则是不合理的,倒退的,危险的。这是因为剩余价值即利润财富有一半是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出来的,应该为劳者所得,容不得资者的剥夺和独占;正如剩余价值的另一半是资方的风险投资和风险劳动创造出来的,应该由资者所得,而不应由政党代表劳者去独占一样。需要知道,当劳者因剥夺资者的独占而受到资者反剥夺报复,使资者再次成为独占一切的剥夺者以后,资者又会重复“剥夺剥夺者”的故事,也会再次被劳者所剥夺,这个历史辩证法的报复将会又一次降临在资者的身上。即使一个时期被独占了,到时候还得被迫让步,吐出独占,去走平等合理的共同“合占”之路。而破除独占,经过互让,达到合占,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真正内容。


附件

“劳者有其股”与国营企业的体制改革

“劳者有其股”,顾名思义,就是工厂企业中的工人、科技和管理人员等工薪劳动者,可以分得属于自己的股份产权。

……

对于“耕者有其田”的社会主张,是早已被社会所普遍接受并已经被彻底实施了的。那么对于这个“劳者有其股”的分配方式又将会是怎样呢?对于这个问题,资本主义的经济理论和雇佣制度的回答是极为明确清楚的:这就是,只有拥有资本财产并将它投入到企业的生产和市场的经营中去,承担盈亏成败的风险责任和进行风险劳动者,方能拥有企业的股份产权,成为股东老板。工人等一切以工资为生的工薪阶层,他们没有投资,也不承担企业的成败风险责任。他们是投资方的雇佣者,依靠自己的脑体劳动力和生产技能来换取谋生的工资。劳动力是可以买卖的特殊商品,不是可以用来得股分成的资本,因此他们不能无偿地分得企业的股权。也就是说,股份产权只有投资方才有权获得,只干活不投资的工薪劳动者则无权获取。资有股,劳者无股,天经地义。股权只是投资方的“专利”。

这样的分配方式合理吗?我认为,资者有其股,有其合理的一面,理由是:

1、要办企业进行生产销售和获得经济效益,首先重要的是事先要有一笔产业资本,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本钱,或者说是启动资金,起步资金等等。没有这笔事先投入的资金资本,就无法购置机器设备工具材料和技术,也不可能去买地建厂、招聘员工和进行产销。这笔事先投入的资金,可以称它为先期性产业资本,起到了使企业可以开办起步和继续运转的动力作用。如果没有这笔先期性产业资本,企业根本办不起来,也无法使产销继续运转。对于这个先期性资本的重要性,也就是常说的投资,通过这十多年改革开放大搞经济,大家都已经有很深刻体会了。许多事实都使人认识到先期性资本的重要性,认识到要搞经济办实业,“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因此说,资本的拥有者能够投入先期性资本办企业促产销,是非常重要的。

2、这笔先期投入的资本以及根据产销需要所要增补的后续资金能否赚而不赔,这是有很大风险的。这个盈亏成败的风险投资和风险责任,必然要由投资者来承担,它与不进行投资的劳动方并没有什么责任关系。万一亏损破产,受损和负责的是投资方,劳动方会失去工作,但没有风险责任。投资者由于风险投资而要担负的风险责任是很大的,有时甚至会遭到灭顶之灾。我在这十多年的经济活动中所见的因亏损赔本而自杀者就有不少。

3、市场经济、商品产销、经营管理、竞争流通等,是一项庞大复杂的产业系统工程和严密精细的聚财科学门类,也是一场充满危险和陷阱、时时需要斗智斗勇的工商科贸谋略“战争”。它不能像封建地主那样可以只管收租征赋坐享其成而不要费心费力。为了确保赚而不赔,投资方必须进行风险决策和组织管理经营等各方面艰巨的风险责任劳动。如果判断失误、决策不当、经营管理失策、用人用资不妥、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因素及种种关系处理不周,或者不求进取不勤不劳,都有可能招致一败涂地甚至家破人亡。真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投资者在这方面的失败实例举不胜举,而劳动者则不会有什么责任和顾虑。从中也可以看到所谓风险劳动,它的主要特征在于,要求此种劳动者承担自身或集团的盈亏成败、生死存亡的风险责任。拿俗话来说,就是要冒身家性命之险。它无形无状,是一种比无风险的具体劳动更具难度的创业冒险、微宏观相间的智能性精神意志劳动。这只有在投资因亏损破产、甚至坐牢自杀败亡时,人们才能感觉到此种风险劳动重压的份量和艰险;或者当投资方因判断决策正确果敢、经营管理科学有方、谋略战术别出高招而大获成功大发其财时,方能体察到这种风险劳动的巨大价值和威力,这是一般无风险劳动所不能做到的。以上叁点可以表明,投资方所要投入的先期性产业资本,所要担负的盈亏成败风险责任和所要付出的产销经营的决策管理等的风险劳动,是企业能够进行产销盈利的先决条件。因此,投资方由此而获得股份产权,是合情合理的。但这是不是就可以认为企业的股份产权和利益完全应该由投资方独占,工人等脑体劳动者们由于只进行生产劳动没有先期性投资和责任而只能受雇佣拿工资,无权获得企业的股份产权了呢?如果这样认为,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这是因为:

1、开办企业进行产销经营,需要有资方的投资,也需要依靠工人、科研技术人员、管理经营人员等劳动者们具体的脑体劳动,生产出产品和进行销售,否则投资方将一无所得;

2、一般认为,资方有资本,但不劳而获,劳方有劳动,却无资本。实际情况却是:资者有资本,同时也因风险投资而承担成败盈亏责任,担负了产销经营的风险劳动,并由此创造了风险劳动价值;劳方有劳动,同时也用自己的剩余劳动创造了剩余劳动价值,它与资方的前期性资本相比,是一种后创造出来的后期性资本。这个后期性资本,应该属于劳方;

3、因此应该说,资者有资本,也有劳动:劳者有劳动,也有资本。资者的劳动不是产品的具体生产劳动,而是因投资而要付出的风险责任劳动,不能因为他们搞雇佣剥削而否认他们的这种劳动和所创造的风险劳动价值的合理存在性;劳者有资本,是劳者用自己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劳动价值,这是一种后期性资本,不能因为它是后出的,被资方用雇佣方式悄悄占去了,就不是应该属于劳方的资本。劳资间的这种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以及利润的创造,如果用公式来表示,应该为M=m’vy

在这个公式中,M代表剩余价值量即利润,m’表示劳动价值率,v表示可变资本量,m’v为剩余劳动价值量,y表示风险劳动价值。从中可以看到,由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劳动价值量m’v并不等于全部的剩余价值量M。它还应与由资方的风险劳动y组合相乘,才能得到全部的剩余价值M,而风险劳动价值y则是一个具有正反方向性的不确定动态动值,它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比如投资的方向、地点、环境,产品的品种,投资数额的多少等的选择和决策,时机的把握,产销的组织管理经营,竞争的方法与策略,谈判交易方式,原材料与外协加工的价格,成本核算的高低,定价的适当,市场需求变化的判断、引导和选择,产销过程中的耗损,产品技术设备的更新,消费态势与心理的预计,销售量的大小与快慢,人才运用的得失,科技的含量和运用等等。这些内容无不包含有风险。当y成正数时,即风险劳动做得好时,就能将工人生产的产品以价格为杠杆,可以以最小的投入去获得最大的市场、最强的竞争、最快的资金回收周转和最灵活的转换产销方向,同时也可以更大地提高剩余劳动价值m’v,从而赚取更多的利润My的正数值越大,即风险劳动做得越好,其剩余劳动价值m’y也就会越发提高,M值也越大。y值如果是负数,即风险劳动做得差时,产品就会销不出去造成积压,或降价,或受骗上当等失误受到亏损。y的负数值越大,M的负数值也越大,亏损也就越惨重。由此可以看到,在由生产产品到市场的商品交换直到获得利润的全过程中,在这个所获得的利润内,无处不包含风险劳动的因素,它和利润的关系是,好时成正比,则盈利;差时成反比,则亏损。y为零时不赔不赚。正如常言所说:“一拍而获千金”,“一言而失万贯”。而风险劳动又必须要依赖于脑体劳动者物质创造的具体生产时才得以发挥其价值作用。如果劳方不进行产销劳动,投资方就失去物质基础,这种风险劳动也就毫无价值可言。因此可以说,企业的M值即利润,是劳资双方一硬一软的两种劳动和一前一后的两种资本所共同创造出来的,单靠其中一方是创造不出来的。它既包含有劳方创造的、属于物质性硬件的“剩余劳动价值”,又包含有投资方创造的、属于精神性软件的“风险劳动价值”,这二者缺一不可,相互依存,作用互补,两者有机结合为一体,就组成全部的剩余价值M。因而,它既不应由资方独占,也不应由劳方全拿,而是应该在取消雇佣制的前提下,变为劳资股份分成制,并共同承担企业盈亏成败的风险责任,使该企业属于劳资共同所有,按比例合理分配其股份产权。也就是说,工厂的产权股份,劳资双方都应该有份,资者有其股,劳者也应有其股,应该是劳资合占股,而不是由资者或劳者来独占股。企业属劳资双方共有共管,其盈亏成败、决策经营、生产管理、供应销售、债权债务、劳保福利、退休养老等责利权,都应在取消雇佣制的盈亏风险自负的前提下由双方共同收受承担。以上便是我的“劳者有其股”之说。实际上是资者有股、劳者也有股、劳资合占股的新型股份分成制。它不同于由资者独占股的雇佣制,也不同于劳者并无股份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大锅饭体制,与现在的以各投资方为股东的股份制也有本质的区别。

“劳者有其股”这个提法虽然还刚刚被提出来,但包含有这种资者有股、劳者也有股、劳资合占股内容的新型劳资关系和分配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已经开始在悄悄地实行了。根据今年元月的《中国乡镇企业报》的报导,美国许多企业已经开始在尝试性实施包含有劳资合占股内容的新的分配方式。美国不少企业改变了所有权、管理权、劳动者叁权分离的状况,推行员工分红制,实行利益共享,通过职工持股,使职工分享红利,享有对公司的控制权,来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希尔顿旅店王国”的老板希尔顿和最大零售商沙姆沃尔顿,均将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分给职工。叁角洲航空公司和惠普公司努力培养“大家庭感情”,企业领导和职工均爱厂如家,分享成功,强调公司与职工利益的一致性。(95年元月的《中国乡镇企业报》,黄山:《美国的企业文化》)。贝尔电话电报公司也将一定比例的股份赠送给员工。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所创建的美国微软公司(Microslft)在含有劳者有股内容的员工股份制上更有建树。这个公司有16000名员工,占领世界34.7%的软件市场,1994年营业额为46亿美元,利润额为10亿美元,比93年增长24%20%。在这个公司的16000名员工中,至少有20%3200人以上是百万富翁,其中的一半人财产突破300万美元。几十人财产达到1005000万美元。包括盖茨在内的叁名创业者则是亿万富翁。在这个公司里半数以上的员工拥有本公司的股票。然而向员工发售股票时,用的优惠价,而不是现价。员工在购买优惠股票时又不必掏一个美元的现金,只消脱手一部分持有的债券,这可由证券交易所办理。这等于是由公司优惠给员工股份,因此该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极高,每月还有一万多人前来求职(1995年第十期《世界博览》第15-17页冯百才编译的《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还有,美国新泽西州某破产钢厂全体工人购买了公司而成为既投资担险又从事产销劳动的有产劳动者,或称员工股东。这也更表明了“劳者有其股”、“劳资合占股”的新型劳资关系、分配方式和共担风险、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趋势(《中国国情国力》1994年第121011页井中人:《全球一村-高放教授谈两种社会制度的未来》)。这种“劳者有其股”、“劳资合占股”的劳资关系和分配方式,在我们某些乡镇企业、民营或私营企业中,也在进行尝试性的实施。据我所知,江浙、上海有的乡镇企业,工人平时不拿工资,生活靠借支,到年底按创收分红。如果盈利,则扣掉所借生活费,其余归己,如果亏损,则算负债,要限期扭亏为盈,予以偿还。类似这种劳者有股、劳方和投资方合占股分配方式的企业还有一些。据说有的地方的工人自己出资购买了自己所在的工厂,也像美国新泽西州工人购买自己所在的钢铁公司一样,使自己成为既投资担险、又进行具体产销劳动的职工股东。由此可看出,包含有“劳者有其股”内容的这个新事物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价值。如果到全国各地去广作调查,可能会更多地发现此种共担风险、共同富裕的分配方式在广泛地尝试性实施。它不是一个幽灵在游荡,而是一种潮流在兴起。

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私营企业,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某些私营的、甚至集体的企业,可以尝试性实施“劳者有其股”、“劳资合占股”的分配方式,那么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是否也可以按照这种新型的劳资关系和分配方式来实施呢?我认为是可以一试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