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

刘可非


一、关于社会结构

关于社会结构的划分问题,研究者们根据各自理解的不同及其理论体系的需要,从不同角度提出过不同的看法。对此,这里不作评论,只是从我们分析社会发展理论的角度上,提出以下划分方法。至于这种划分的意义将在今后的分析中体现出来。

由于不同个人、不同集团、不同阶级之间利益的对抗性,迫使所有社会成员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不得不为群体利益做出贡献,这恰恰就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的最原始基础。因此,尽管理论家对于什么是社会这样一个问题可能会有很多种回答,但若从原始意义上讲,社会无非就是为达成某种人类共同目的而聚合在一起的人类组织。而社会一旦建立,无论它怎样地异化,无论走出怎样各自互不相同的曲折历程,总是在一步步地向前发展。

从迄今的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来看,稳定与发展总是任何社会统治者所追求的共同目标,也是被统治者的期望。要实现这一目标,最根本的手段就是激发社会成员做出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良性”行为或是有利于统治者的“合法”行为。这又有四种方式:一是靠外在的强迫的手段,迫使或要求社会成员那样做;二是靠愚昧和蒙蔽的手段,欺骗社会成员那样做;三是靠外在的诱惑的手段,吸引社会成员那样做;四是靠激发成员内在的能动性及自觉性,使社会成员自发地那样做。比较起来,可以做出如下分析。

第一种手段最容易建立,因为任何统治者只要具备了统治社会的地位,他手中总会掌握一套用于维护统治的强制性力量,运用这一力量,他就有能力和有可能强制被统治者按照其意志去行为。但必须看到,其一,这种手段只适于社会矛盾不太激化的场合,也即,统治者的强制行为还不足以引发被统治者的强烈反抗;其二,它难以持久,因为凡是那些由统治者强迫做出的社会行为,几乎总是与被统治者的利益呈对抗状态,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其实,在无阶级社会中,也不会采取这种手段)。随这种强制行为的日益强化,必然使社会利益划分朝着不利于被统治者的方向转化,从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导致被统治者日益激烈的反抗,导致统治者在这种反抗中逐步走向灭亡。试看至今的人类社会发展史,那些仅仅依靠此种手段维系社会的统治者总是很快地被历史淘汰。中国历史上,短命的秦王朝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所以,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这种方式不足取。然而,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各社会成员行为特征的参差不齐以及不同阶级、不同阶层成员利益的对抗性,必须有一种约束社会成员行为的统一要求,所以,这种手段又是实现阶级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必要手段。

第二种手段其实就是愚民政策,它只适用于社会发展初级阶段、社会成员比较愚昧的场合。这是因为在这种场合,普通社会成员精神素质较低,而统治者既然能够获得统治权,自然就有其相对于普通社会成员的高明之处,所以能够愚昧和欺骗他们。可是,随成员精神素质的普遍提高及其对自身利益的清楚把握,他们将对社会行为是否有利于自身利益具备日益明确的判断。此时,欺骗的政策就日益难以推行了。所以,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这种方式也不足取。

第三种手段是迄今被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尽管有一定的强制成分,对社会成员来讲也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成分,但毕竟这是社会成员自愿去做的;而且,迄今为止,不同社会成员总难有完全一致的利益要求,而社会要实现一种利益,也需要通过某种手段协调成员的社会行为。所以,这是一种最现实的手段。

第四种手段是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最高级手段。要达成这一手段,必须具备一个社会前提: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具备广泛的一致性,至少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与统治者所追求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这一手段只有待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形态达到比较高级的阶段才能具备。它最难建立,但也最持久;相对地讲:只有这种手段才是实现稳定与发展的最根本手段。

一个社会要具备上述手段,就必须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结构(将社会成员安置在各自的具体位置上)和相应的社会运行规则(用来规矩和约束社会成员的具体社会行为)。而人的行为又与其精神素质紧密相连,因此,要激发成员的良性社会行为,一方面必须按照社会的要求来培养成员相应的精神素质,另一方面又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每一时期社会成员的具体精神素质。这样,若从研究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问题,社会成员的精神素质又是构成社会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由此我们得出构成人类社会的三大要素:

社会组织结构、社会运行规则和成员精神素质。

社会组织结构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为达其目标而形成的规范化社会组织形式和机构构成方式,是一种对社会成员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性。它包括经济组织结构、政治组织结构和精神组织结构三个方面。

社会运行规则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为使其成员具备期望行为而制定的社会成员行为准则,以及前期社会历史地形成并延续到后期社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是与该社会历史条件相对应的一系列法律、政策、规章和思想等。它也包括经济运行规则、政治运行规则和精神运行规则三个方面。

成员精神素质是指一定历史时期内建筑在一切习惯、道德、观念、信念、意图和知识之上的人类思想意识和精神文明水平,是社会思想和观念在社会成员意识内的固化。它是个人和群体精神素质的统一,包括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三个方面。其中,道德素质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按一定道德规范评价的社会成员道德意识和道德水准,以及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心理素质是指人之既定信念、思维模式、价值观体系等心理活动方式及其毅力、勇气、意志等心理特质;业务素质是指社会成员的科学知识及文化水平。(应当指出,成员精神素质其实有两层意义。一是潜力,即社会成员所具有的生理潜能,它是社会成员具备相应精神素质的内因和基础。二是实力,即社会成员实际具备的精神素质。它是外在社会条件作用于成员潜力的结果。两者缺一不可,都应得到重视。不过,在本书中,我们更关心后一方面,即:作为成果和外在表现的实力。)

社会三要素各自有着更精细的内涵,而且随社会发展,这种内涵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对此,我们将在后面给予分析。

值得指出,社会成员身体素质在促进社会发展中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只不过,由于其必须依赖于成员精神素质、必须在精神素质的引导下做出社会行为才能对社会发生作用,因之,在此意义上讲,成员身体素质只不过是成员精神素质的一个放缩器。故而,这里不再单独论及。

应当说明的是,每一历史时期社会三要素的建构都有其特定的社会基础条件,它们是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目标。社会生产力又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社会物质生产力主要表征着人类改造、征服自然以及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能力,在社会中表现为社会成员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精神生产力主要表征着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的能力,在社会中表现为社会文化和思想等精神文明产品,它将通过对社会及其成员的说服、渗透、约束、感染、认知、强制、促进等方面的影响,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目标即社会实际奋斗目标,它代表着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或阶层的利益,随社会进化程度的不同,这一目标也表现为不同的形式。社会生产力及社会目标对社会三要素的建构都有着直接决定性作用,只不过,社会物质生产力的作用将更有强制意义和不可抗拒成分。

若依上述对社会结构的划分来分析,那么,每一社会内部都将存在两种契合关系:一是社会三要素之间的契合关系,一是三要素与社会基础条件之间的契合关系。

1、若用人体比喻社会,则:社会组织结构、社会运行规则、成员精神素质之于社会,犹如骨架、血液、肉体之于人体。就象骨架、血液、肉体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契合关系一样,社会组织结构、社会运行规则及成员精神素质之间也将存在着内在的契合关系。

2、也就在社会成员根据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依照一定的社会组织结构组织在一起、并按一定的社会运行规则去实践、从而形成具有一定行为的社会有机体的过程中,他们便实现了相应的目的。姑且不论实现了何种目的,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社会三要素各自的发展就综合形成了社会的发展,这一般会表现为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目标的不断实现及其不断贴近社会合理目标;反过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目标的不断实现,又会影响到社会三要素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发展。这就是社会三要素与社会基础条件之间的契合关系。

先用图二表示一下这两种契合关系。它将是我们今后分析的重点。(图略)

从图中可以看出,成员三种精神素质之间、社会三要素之间以及社会三要素与社会基础条件之间都有着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而社会三要素的统一则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存在形式,所以,我们在今后称社会三要素为社会结构因素;我们还看到,社会组织结构与社会运行规则的统一,其实就构成了一种社会结构的基本形式,形成了一种社会机制,社会成员只是在其规矩下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已,所以,我们在今后称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运行规则为社会机制因素。

必须指出:由于现代人所面对的社会已经是具有数万年发展历史的现代社会;由于人类社会一经诞生,就具备了其自身独有的发展轨迹(尽管这种轨迹终究难以摆脱终极因素的制约);由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异化,社会在运行中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当初设置它们时所赋于的职能;……,结果,现代人在研究社会问题时,往往就社会而论社会,却忽略了社会存在的前提:它是为了人类的幸福生活而设置的,它是人群组成的能动的社会。这种误区使人们往往重视社会机制因素的一面,重视社会自身发展的一面,却忽视人类的能动实践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忽视人类的能动实践本身就是社会的目的这一基本现实。只有重新确认人类能动实践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重新确认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其实就是人类的能动实践,就是人类生活的幸福,才能把社会问题还原到它的本来面目中去分析。这种理论认识的意义就在于:从人的能动实践去理解和分析人类社会,把人的能动实践做为社会活动的目标;在对社会机制因素进行分析的同时,更应关注成员精神素质对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

二、社会三要素及其契合关系

前述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告诉我们,社会的发展就是社会三要素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的发展。随社会进化程度的不同,社会三要素的复杂和完善程度都将有所不同,都将表现出不同的具体内涵。因而,对社会三要素的内容进行精细的分析,不但有助于我们探索社会发展的规律,而且有助于对今后社会的发展提供参考理论指导。

根据前述对三要素涵义的规定,结合对迄今社会发展史的分析,我们提出表一所示的三要素内容划分(表略)。

1、关于社会机制因素

机制”一词最初用于描述自然科学领域的问题,是指自然系统的机构构成和工作关系。当人们把社会看作一个系统来认识的时候,社会机制便用于对社会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描述了。目前,人们对社会系统中存在的各种机制,按照不同的标准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认为社会机制包括稳定机制、创新机制、协调机制和同步机制等。我们认为,各种划分方式均有其合理性方面,均有其成立的价值和意义。为了我们的目的:如何组织好人类的社会行为;基于我们的思路:人类社会是能动的社会有机系统,我们对社会机制因素按照其特定功能采用了另一种分类方式,而且,我们把成员精神素质从社会机制因素中独立出去,为的就是有利于从人类能动的实践中、对能动的人类社会系统做另一角度的分析。

按上述理解,可以这样讲:社会机制因素从经济、政治和精神三个方面规定了社会结构的基本形式,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基本性质。按所担负的功能可将社会机制因素初步划分为12个子结构,每一个又包含着经济、政治和精神三个方面。

按表一的顺序,分述这些社会机制因素的内涵和作用如下:

1)利益划分机制是指社会中决定各种社会利益(物质的和精神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等)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如何分配的社会组织结构和规则。它在最根本的方面决定了社会结构的基本样式,决定着社会的文明水准和进步程度。从总体上讲,利益划分机制应当与当时既定的社会基础条件相适应,也应当与其他社会结构条件相适应。

2)价值认同机制是指社会所推崇的精神信仰体系以及为实现此种体系而设置的社会组织结构和规则。它决定了社会共同信仰如何形成和社会成员的社会化过程,表现为社会教育制度、社会对学术思想的统治方式等。若一个社会具备相对完善的价值认同机制,则其社会成员同心程度就比较高,因此,社会决策执行就相对顺利。由于在社会正常发展时期,一个社会认同的机制一般与社会统治者推崇的价值相一致,因此,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多地表现在维护既成社会结构方面。这样,根据社会统治者所推崇的价值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价值认同机制对社会的发展往往产生正反两方面作用:要么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要么苟延一个濒于腐朽的落后制度。

3)选任机制是指确定社会各级管理(统治)人员及其升迁、贬退等奖惩的社会组织结构和规则。它决定了社会权力如何更迭,社会统治者如何确定,表现为社会各级统治者的选定、升迁和更迭的社会组织结构及其运行规则。它与社会利益划分机制和价值认同机制有较强的关联,受其制约又对它们产生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又是社会利益划分机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各类社会机制要素中,选任机制也是一种比较敏感的要素,在社会统治和发展过程中也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历来都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注。

4)信息传播机制是指社会各种信息、思想等精神产品的交流、沟通结构和规则,以及社会精神生活的生成和传播方式。就其载体来讲,包括报刊、书籍、广播、电视、电影等诸方面。从总体上讲,它决定了社会舆论、社会倾向如何暴露、社会成员之意愿如何表达、社会思想如何交流、社会精神生活如何形成等方面。随社会发展,社会成员参与要求和参与程度逐步增强,该机制要素对社会决策的形成、执行、社会成员社会化、社会行为纠偏、结构要素调整等诸方面的作用均将日益明显和突出。

5)利益综合机制是指社会中发现、综合各种社会利益需求的结构和规则。它决定了社会如何综合各种社会意愿,如何发现社会主流倾向和社会成员的主要要求,并将其及时反馈到社会决策系统中来。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相当于一个信号发现识别器,用以及时发现各种对社会发展的有用的信息,为下一轮及时调整社会运行提供前提条件和决策基础。随社会逐步进化,社会系统复杂程度逐步提高,该要素的作用也将逐步增强。

6)决策形成机制是指社会中做出各种社会决策的过程及方式等结构和规则。它决定了社会决策的制定、形成过程,也就决定了社会行为之如何展开。随人类实践活动及人类社会复杂程度的提高,该机制要素的作用也将日益重要。

7)决策执行机制是指社会决策的执行结构和规则。它决定了社会如何推行其已定决策、社会行为如何展开。在相当程度上,它决定着社会的可操作性和可统治程度,也表征着一个社会的运行状况。如果一个社会的决策执行机制难以正常运转,那么就可以基本上断定该社会已经走向或甚至处在非良性发展之中了。

8)缓冲适应机制是指一个社会对其自身运行偏差和社会整体不良行为进行自我适应和容纳的结构和规则,主要用于保证社会运行的平稳性。缓冲适应机制的作用在于对社会运行偏差的适当容忍,使社会免于因轻度运行走偏而带来不必要的社会波动。其对社会良性发展能否产生正面作用,完全有赖于其作用程度:缓冲适应机制过于脆弱,将导致社会产生不必要的动乱或波动,影响社会正常发展;而若过于强大,将导致社会运行超稳定,社会结构要素难以依照社会发展的需求顺利实现相应的调整,也同样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只有强度适中的缓冲适应机制才会对社会发展产生有利的影响。

9)考核评价机制主要用于评价各种社会机构及社会成员的行为及其行为效果,及时掌握社会决策的执行情况、社会其他要素的运行情况等。社会活动规模越大、越复杂,社会同心程度越低,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要求越高,则考核评价机制的作用就越重要。

10)监督机制主要用于监督社会各种机构及社会成员的具体行为。它与考核评价机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更多是从反向惩罚的角度,来要求和迫使被监督对象按照某种规则或要求去行为;或及时发现社会机构及成员的不当行为,而后借助于纠偏机制给予纠正。

11)纠偏机制决定了什么是社会不良行为以及如何限制这种不良行为。无论在迄今任何形态的社会中,这一机制始终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它也表征着一个社会的运行状况。如果对违背当时社会规范要求的社会行为不能给予有效地打击和及时纠正,也即,社会纠偏纠正失灵,则我们也可以基本上断定该社会已经走向或甚至处在非良性发展之中了。

12)要素调整机制决定了社会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社会需求和社会倾向的变化,及时调整社会结构。它表征着社会能否实现其结构要素的顺利调整,是一个社会能否实现协调发展之高级目标的最重要的标志。随社会逐步进化以及社会结构的逐步复杂化,这一机制要素及其所体现的社会职能将越来越重要。

在每一个具体的社会形态中,上述12种社会机制因素虽然担负相对独立的社会功能,但从其设置过程、表现形态及作用方式等方面来看,它们往往呈交错交织状态。每一种社会机制因素固然需要担负其相对独立的职能,但同时又对其他社会要素职能的发挥产生应有作用,对它们产生应有的影响。例如,完善有效的价值认同机制不但可以强化决策执行机制,还可以通过抑制不良社会行为的产生,而对监督机制和纠偏机制产生应有的影响。所以,当我们对每一具体社会形态、每一具体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进行分析时,都必须将它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否则,就难免犯下方法论层次上的错误。

2、成员精神素质

要分析成员精神素质,首先要对此处的“成员(人)”给予界定。暂不去考虑人们对此一问题的种种“争论”,这里我们所指的成员(人)就是处在社会中现实的个人和群体的统一体,是“直接地自然存在物”。从本质存在意义上看,他就是能动的客观物质实在。鉴于在与自然界的抗争中,人欲达其目的就必须合群体之力,因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实际上就是由个人组成的群体的历史。根据这种规定,此处所说的成员精神素质就是个人和群体精神素质的统一,它表现为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三个方面。

就道德素质来讲:在群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一个民族历史形成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及其平均道德水平,对个体有着规范和约束作用;在个体方面,除上述三个内容外,还表现为个人的志向、理想、信仰等道德情怀。

就心理素质来讲:在群体方面,表现为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思维模式等心理活动方式以及毅力、勇气等心理特质的平均水平;在个体方面,则表现为个体特有的思维模式等心理活动方式及其毅力、勇气、抱负、韧性等心理特质。

就业务素质来讲:主要表现为各个人的、以及民族平均的智力水平及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水平。

成员三种精神素质有着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首先,成员道德素质有着最根本的基础作用,因为它决定了人之实践活动的方向,因而决定了其实践之社会效果的方向;其次,成员心理素质与业务素质共同决定了成员的实践能力,因为成员心理素质的高低,制约着其业务素质的强弱及其潜力的发挥,而业务素质又反过来影响着成员心理素质的高低。因此,只有三种精神素质达到相互协调(尽管这种协调可能表现在不同的层次),才能充分发挥各单项精神素质的潜力、并进而发挥出社会成员的潜力。现实中,那些懦弱无能的“圣贤”、才华横溢的“坏蛋”以及那些“高分低能”的“学子”,之所以都难以给社会做出多大贡献,其道理即在于此。

从成员精神素质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来看,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将通过对社会机制因素的综合作用而直接影响到社会发展,而业务素质一般则只有通过影响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来间接实现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当然,三者都将通过影响社会成员的行为能力和素质,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不过,在这里,我们关心的是从社会机制因素考察社会发展规律,关心的是如何组织好人的社会行为,因此,在今后对成员精神素质的分析中,我们将主要关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3、社会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层次性

社会三要素在社会系统中表现为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统一,表现为三要素之间及其与社会基础条件之间的协调。在社会发展中,这种“一个统一”和“两个协调如若遭到破坏,将势必产生社会发展的失衡。对此,我们将在后面给予分析。

同时应当看到,社会三要素在社会系统中处在不同的功能层次。其中,社会组织结构处在本质层次,它(尤其是其中的经济组织结构)直接决定着社会系统的性质,其根本性变化,将导致整个社会系统产生质的变化。相对地讲,社会运行规则处在社会系统的表面层次,它一般可在不导致社会组织结构产生质变的条件下进行调整。而成员精神素质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常有两种极端情况:一方面,做为现实社会成员的人,它处在社会的表面层次,在此意义上讲,其精神素质的变动不会带来社会的质的变化;而另一方面,人做为社会的构造者,却又处在社会的最本质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讲,成员精神素质的革命性变化又将导致社会最本质的革命。

4、成员精神素质的相对独立性

经典作家们早有论述,社会意识虽然决定于社会存在,但社会意识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独立性。而成员精神素质恰恰就是社会意识在社会成员身上的具体表现,因此,成员精神素质相对于社会存在来讲,也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且,随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这种相对独立性将日益明显。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成员精神素质具有很强的自我延续性;其次是它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其三,由于它离社会物质条件较远、距社会机制因素较近,因而其受物质因素的影响较小,而受社会机制因素的影响反而较大,尤其当社会处在动荡时期更是如此(对此,我们后面还要分析);最后,它还将受到国际环境交流的影响。

总之,这几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得成员精神素质虽然在终极意义上受制于社会物质条件(社会生产力),其发展轨迹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在总体上和宏观上也基本吻合,但在每一个具体场合下,在每一个历史横断面中,它往往表现出较强的相对独立性,表现为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反作用,有时甚至表现出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匹配和不协调。更值得指出的是,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成员精神素质相对独立性的表现程度都将有所不同。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