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伪”是正常社会的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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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标准与人的真实行为

道德不仅是一个保证互不侵犯的社会协约,而是约束和激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创造更美好、更完善的共同生活环境的机制和理念的总和。《中庸》说:“君子之道,费而隐。 夫妇之愚,可以与之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道德要从小处入手,从小事做起,再小的好事也是值得歌颂的。但是,尽管几十年如一日,从来是好人,从来做好事,还是不能自满,不能停息下来。所以孔子说:不厌,不倦。这样看来,道德一方面非常切实、浅近,另方面,又无比高远、深厚。每一个普通人都有符合道德的优点,如果追求它的完善,圣人也有不足、不能的地方。

道德对人的期望永远高于人的真实行为,这两者之间永远是有差距的,这个差距是普遍的,也是社会所愿望的。如果把道德标准降下来,令其符合人的现实行为,就无所谓道德了。

“虚伪”是正常社会的普遍现象

既然道德的期望永远高于人的真实行为,就会出现:嘴上说的总比心里想的高尚,心里想的还是比实际做的高尚。法国印象派大诗人瓦莱里说:“我们总是把想做的当成能做的,把能做的当成已经做到的。”初看起来,这是一种不光彩的欺骗。但是,正是由于思想对行为的监督,言论对思想的约束,才使得思想和行为不至于信马游缰,无所忌惮。这个道德标准与真实行为之间的距离和张力正是道德约束力的体现。

所以,在一切正常社会中,“虚伪”都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越是社会的主流成员,或称“君子”,“虚伪”的比例就越高。而“率真”的人们,常常是社会的边缘,或称“小人”。为什么倾心认同这些道德标准的主流社会反而不能做到表里一致呢?这正是因为道德对他们尤其具有约束的力量。社会边缘人群对道德共识存在逆反心理,所以思想、言行,肆无忌弹。

谴责“虚伪”不能异化为对道德本身的谴责

在承平的时代,心口不一,言行相左,被人发现,受到谴责,惭愧之余,立志改正。而道德意识更强的人们,在私下里,也尽量要求思想、行为合于道德。曾子说:“君子慎其独”。道德就是通过这些的机制发挥它改善社会的功效的。

在革命时代则不同:人们喜欢夸张逆反心理,把社会的边缘变成主流。边缘成了主流,革命就成功了。但是,一旦这些“小人”自己成为称为“君子”之后,他们同样需要道德,他们同样体会到社会秩序所带来的益处,同样感受到道德的约束力量,同样开始“虚伪”。假如我们不请愿不断重复地经受“革命的洗礼”的话,就必须在道德标准与真实行为之间发生差距时,谴责不符合道德的行为,而不能是道德本身。“满嘴里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问题在“男盗女娼”,而不在“仁义道德”!“仁义道德”是一切社会、一切时代永远需要的。

对道德本身的谴责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个革命运动,它是中国文化界对思想、道德重新认识的一个转折点。这个转折我们可以从鲁迅的小说中看到端倪。《三言二拍》、《儒林外史》和《老残游记》等书主要还是站在传统道德的立场上,批判、揭露社会主流的“满嘴里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并暗示:社会主流其实都是口是心非、两面三刀的坏人。这是对道德的可信性动摇的开始。《狂人日记》的炮口所向已经不再是肚子里满怀“难盗女娼”的社会主流了,而是“仁义道德”本身。鲁迅在此直呼:所谓仁义道德,其本质全是吃人!

鲁迅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他的同志和继承人们不是不满意于某一种道德,而是不满意于一切道德!他们相信有一个与生具来、一成不变、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性”。任何对这个“人性”的限制和改进都是他们不能容忍的,用他们的术语讲,就是“不人道”的。他们不明白人的思想、行为,乃至于感情、欲望都是发展、变化的,而健康的道德就是要把这些发展、变化向着有利于人群和谐生活的方向引导。他们只承认人的“自然”和“自由”,而对任何已经形成的文化都抱着根本怀疑和敌视。这样的理念变成社会主流之后,道德就被降等为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不侵犯条约”。但因道德早已失去了它神圣的光环,也实际失去了任何真正的约束力。最终导致这个最起码得条约也不能切实实行,而一切都要求助于峻法严刑。对自由最热切的渴望导致了最不自由的结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