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雅与媚俗

魔鬼教官


在网上辛勤呕吐似乎有了点感觉,朋友LIKN建议,假如靠文字吃饭,得学会媚雅和媚俗,不然,混不动的。我觉得该是当下的至理名言。然而,媚雅与媚俗均是项技术活,不可轻易学就,于是有些丧气。

先说媚雅。我的理解,媚雅至少得特别善于引经据典,掌握大量生涩艰晦的时髦理论,把普通的事和一般的见解都拐个弯来说,让人第一下看了脑袋嗡的一声就傻住了。总之,得让人在难以看明白的时候,感觉出文字和语境上的高深来。

这项技术于我最为艰难,然而也最为羡慕。本来在中学写作文的时候,老师的作文秘籍就是,先背诵大量名人名言和深刻的概念,虽然写不出深刻的东西,但好歹也吓你一跳。可我是个拙舌的人,让名人帮我说话,就觉得心不自安,虽然攒了些作文秘籍的库存,但老派不上用场,急了,在毕业的留言簿上“最喜欢的名人名言”一栏,很是酸葡萄心理地填写道:最恨名人名言了,自己的观点不能用自己的话来说吗?躲在别人的语言后面,是件痛苦的事情。

不过,后来我发现,其实躲藏在名人名言的背后,是件很开心的事情。记不得是在论坛上与哪位高手切磋了。他的系统观点,直接来看是显而易见的站不住脚。然而,他请了几位名人帮他的学问站岗,每人都发表了大段的议论,暧昧地证明了他一部分推论的正确,这样篇幅就非常的可观,而且既然是名人,自然文字就格外的艰深。看到他长得可怕的论文,我的第一反映应就是脑袋嗡了一声。后来,我跳过大段我不能读的十分明白的段落,找到了恩格斯的名字,并且,在结尾看到他的警告,假如不能证明恩格斯错了,那就无法说他错了。于是,无论他怎么挑战,我都躲的远远的。西哲我是永远打不过的,我没那么大的野心。

然而说禅也是可怕的学问。我是属于脑袋瓜不大转弯的人,最怕做脑筋急转弯的题目,经常我和出题者争吵,你的问题不严密,可以有很多个答案的,凭什么就那个答案正确?同样的,我从来无法理解《读者》最喜欢的理论方式,慢悠悠地讲个小故事,百把字的样子,故事讲完了,最后顺着故事一比方,大道理也证明完毕。斯文美则美矣,然而总不能让人信服,至少高深的让我无法理解。可是,知道说禅的高手很多的。云里雾里讲个故事,最后漂亮的一个转身,拿出一高明的结论,让你想反驳都无处下嘴,或者在你帖子后面盘腿一坐,信手拈几个典故,轻巧地翻腾几下,就说明了我的错。想反驳从来不易,总是让你使尽了力气却扑个空。

好了,不用别人指出我这是故意贬低深刻,我知道深刻并非都是如此,而且更不老是在讲歪理。我一直觉得,假如一句话可以用中文表达的更准确,完全犯不着用拉丁语或别的什么高明的语言来表达的,起码从脑力成本和理解成本上考虑,这是个低效率的办法。然而,对明明可以用简单的话表达清楚的东西偏要翻译成最难理解的词句,是很多能够熟练掌握此技能的人乐此不疲的,并且常常进行谁的版本更新更艰难的比较。更深刻的人对深刻的文字评价道:你的观点没什么不对,不过,你的叙说方式有些过时,现在流行的是某某的升级版本。看到这,我的脑袋就会长久地嗡嗡好一阵子。从不雅强行走到雅的这段路算媚雅,我知道我媚雅的路程到底有多远。不走了。

还是媚俗最省事。假如把白居易先生的诗歌看作是媚俗,我觉得这媚俗是件容易的事情。但不流行的东西就不构成值得去媚的“俗”。

我注意了下行情,当前最流行的是愤怒和人文关怀。不过,愤怒自从嚷嚷着鲁迅精神的参与者日众,实际上渐渐有没落的趋势,顶尖的杂文家早开始不愤怒了,因为他们觉察出这是媚俗,当然更因为大家也发现了这是媚俗。政工在《从骂官的“出彩”和“姿态”说起》中归纳道:

1。媚俗(Kitsch )总是描述那些能引发固定和模式化情感的主题和事物,(如儿童鲜花草地);

2。媚俗(Kitsch )的事物和主题总是毫不费力就能被指认出来,(比如自由女神像);

3。媚俗(Kitsch )不能丰富人们的联想和认识。

这么一说,我发现,其实中学老师告诉我的作文秘籍也算一种媚俗,不过假装成媚雅的样子。

和菜头称赞一种新桐城派的文字风格,说这是时下最流行和最高明的,其实也是我所喜欢并刻意在笨拙地模仿着。

前些天,和一位一家老小都在土鞭炮作坊里做事的老乡吃过两餐饭,当时内心除了有假惺惺的同情关怀外,还有激动和欣喜,因为他身上大有可挖掘的东西,三年前,他嫁出去的妹妹在作坊爆炸中被炸得四分五裂,与写手而言,遇见个有“料”的人你能不激动吗?一听他死了妹妹,我预先都打好腹稿了。

文章中,这位死了妹妹的人,在被问及为什么还被迫从事这种高危险的活计时,悲哀地回答,种地太苦,这年成活着太难了,负担太重了,不得不干这危险的活,虽然明知道随时可能死人。“可不做鞭炮你能让我做什么呢?”他哀叹完后将这么抬着头茫然地问我。然后,当然是我在结尾用一种蓄意压抑的悲愤,含蓄地吐出一段难以察觉的考问良知的象牙。于是,一篇怎么说也算不坏的文章就成完成了,这是一篇将赢得不少点击的斑竹手记。

事实是,他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也不认为这是生存恶劣,值得感触的象征。他对妹妹的死自然是悲伤的,但没有丁点要联系什么感触什么揭露什么的想法,压根没有。他只觉得这种选择是正常的,挣钱与危险程度成正比,人做这行早就想好了这层,它与死人的悲伤是两件事情,犯不着别人来代替他做出什么感慨和价值判断。

我突然发现,我可能天生不具备当个好记者的素质,我完全可以去用蓄意设计好的提问,把他的回答逼到我想要的结果上,但我没办法这么做,我的好奇超过了我的组织愿望。显而易见,这里面需要一种巧妙的“做”的成分,除了前一种“做”法外,还可以将他的叙述,组织一番摆在那里,让读者自动读出我们社会普遍对生命的漠视,让人们看后自觉地发出要呼唤人性和良知的迫切感受。

“做”到这点,真的不难。我只是在对这材料被“可惜”的时候,突然发现,其实无论是官方媒体中最愚蠢和没人相信的文字,还是自以为代表了什么抽象价值的人,在暗地里都有个给普通实践普通人安装语言象牙的强烈意识,对什么东西的描述,更多的精力是花在自己喜好的文字操作和文字表述层面,而非事实本身,都想努力使之可以证明自己的某种观点,不过技巧不同罢了。《新闻联播》那种公然牛头不对马嘴胡乱安装的象牙,因为成了不自觉的强制,早因为人群的适应而完全空洞化,最后彻底失效。而后一种高度技巧性的语言化装,却是能时刻有效地影响受众情绪的。另一个层面上讲,它已经日渐成为另一人群抽象价值和崇高情感的表达方式。

其实,媚俗者在媚俗的过程中,并非是自觉地做姿态,我相信他们的诚恳,但他们往往是被自己的诚恳所感动的,这是一种自激。因为仪式会增强人的信仰和真诚,习惯性的媚俗往往是一种仪式。

而我前面听到那个“悲惨故事”的时候,流露出猎狗见到野兔般的兴奋,不能成为我认定他人是否诚恳的理由,但总算一种发现,原来在此时可以有两种分裂的反应。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特雷莎突然发现西方人那种懒洋洋的同情和过剩的热心关注,背后的优越感,与另外一个世界中检阅游行队伍红海洋的官员并无二致。无疑,《南方周末》读者论坛的口号:“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是当下最为标准的媚俗的姿态。看到这句话时,我有种皮肤过敏的感觉,倒让我想起《车窗外的世界》,那倍遭非议而依旧强硬的“小人优越感”是不可多得的诚实,比起媚俗而倍受追捧的《想起那只快被揪掉的乳房》,高贵得多。

确如政工所言:如今,媚俗(Kitsch)这个词本身都有点让人乏味的媚俗。过于执迷在这个词语下去罗列分析是乏味的,然而似乎涉及了某种为文立身的路子,所以聒噪一番。

依旧站在十字路口。

(End)